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TONG XI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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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阿姨,我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我的父母、老师对我本学期的综合评价都特别好,感谢检察院给我重新上学和做人的机会……”近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一个特别的电话,来电报喜讯者是该院此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小浩(化名)。为了能出现更多改过自新的“小浩”,2025年1月20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已作出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一次“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县教育局和县妇女联合会有关领导参加。
活动内容丰富,首先观看了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拍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片,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小白杨工作室等。后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两法”,从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为切入点,以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为反面典型开展释法说理,强调“年龄”不再是违法的保护伞,引导罪错未成年人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接着检察官以银川外国语学校郭庆在地震时背起腿脚不便的同学典型事例,阐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良善之念、铸就坚韧之志,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努力做遵法治、勤向上、善作为的好青年的重要性。
之后,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马小玲通过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罪错未成年人家长普及“陪伴在先,教育在后”“设计策略,培养习惯”“随时鼓励,定期反思”等家庭教育原则,教会家长在构建亲子关系的过程中,注意心平气和的态度、换位思考的意识、学会倾听的习惯,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家教观,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有效促进孩子的身心正向发展和健康成长。授课过程轻松愉悦,罪错未成年人积极回答现场提问,家长边听边记,时不时地对“干货”内容拍照。
最后,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溥语重心长地对罪错未成年人说:“人难免会犯错误,重要的是知错能改、知错就改,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只是对大家所犯错误的监督考验,并不是对你们未来的评判。”勉励罪错未成年人珍惜受教育的权利,不念过往,不惧未来,从容自信,争做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好青年。
下一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理念,始终坚持做好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寒假学生放假期间精准开展观护帮教措施,做实特殊预防工作。